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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想象我们都在安顺2路公交车上

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已经过去了快10天,可能在2020年,这种悲惨新闻比起疫情和最近频发的水害,都显得有点微不足道。不过天灾与人祸毕竟不同,虽然天灾的处理过程依然牵动社会正义。但人祸中折射出的社会正义问题,才更加显著。在这个事件中,大家很容易达成涉案司机“蓄意报复社会”,并认为其“罪不容赦”的态度。并认为对于这样的极端恶行,我们不应该提及“共情”,同情凶手只会姑息养奸,造成更大的社公共风险。

Published onApr 15, 2024
请想象我们都在安顺2路公交车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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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顺公交车坠湖事件已经过去了快10天,可能在2020年,这种悲惨新闻比起疫情和最近频发的水害,都显得有点微不足道。

不过天灾与人祸毕竟不同,虽然天灾的处理过程依然牵动社会正义。但人祸中折射出的社会正义问题,才更加显著。

在这个事件中,大家很容易达成涉案司机“蓄意报复社会”,并认为其“罪不容赦”的态度。并认为对于这样的极端恶行,我们不应该提及“共情”,同情凶手只会姑息养奸,造成更大的社公共风险。

我一直对“蓄意报复社会”这个词比较警觉。我们经常说“蓄意伤人”,“蓄意”比起“故意”更表达其在心中蓄谋已久,动机充分,折射出其内心沉甸甸的险恶。但其实大多“报复社会”都是悲愤交加的冲动之举,起码本事件绝对如此。

且这种轻率的指控,往往没人问一个问题:他为什么报复社会呢?

一、一些事实

不知大家对这件事的情况,了解多少,我将一些事实和调查组的调查内容给大家分享一下,请开始设想你就生活在安顺。

1997年以来,这位司机就一直从事公交司机工作,现年已经52岁。2016年他与妻子离婚,寄居租住在自己姐姐女儿的房屋内。

在成为公交司机前,他曾在当地柴油机厂工作,分到一40平米的公房。2016年这个房子纳入棚改拆迁,成为房地产GDP棚改政策,以及其补偿纠纷的一份子。今年6月8日,他与当地住建局签订《补偿协议》,共计补偿7万2千余元。但这位司机没有注销水电户头,也没有领取这笔钱,应该是不满意的。

现在他已经成为了无房户,因此申请一套公租房,未获得许可。

事发当日上午,他来到原来房屋处,看到房屋竟然正在拆除。大概10分钟后,他致电政务服务热线,对申请公租房和房屋被拆表示不满。之后他前去上班,并电话公交公司,要求提前交班(可见这是还没有起意坠湖)。之后他微信语言联系了女友,流露出厌世情绪。事发前三分钟,他喝下白酒,最后惨剧发生。

进入2020年6月以来,一切都在将他逼上绝路。

我简单看了一下事发地安顺市西秀区房价,二手房均价在5270元左右,按照补偿标准,司机应该获得40平米房屋市价的80%(另外20%为公屋单位所有)。因此补偿款是将近17万元。7万2千的补偿款显然是过低的。

且我查阅棚改征收补偿条例,规定“征收个人住宅,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,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。”

且事发早餐拆迁时,司机还并未搬迁,这当然也是个典型的“强拆”。大家可以尝试在搜索引擎搜索“棚改”加“强拆”字样。就能看到这个矛盾的激烈。

这件事当然远远不是一个恶魔的“反社会人格”,我想,仔细的分辨细节的不同对他是公平的。

显然他所做的与无差别的在幼儿园门口攻击幼童,或捕捉并虐杀动物是完全不同的,他所做的直接导致他自己的死亡,这是一种自尽。

其次,从他打电话申请提前交班来看,他所做的与公交车纵火等蓄意行为是不同的,他确实是临时起意做了这件事。

当然,这不是最“合理”的举动,如果他以机械故障为名要求全车人下车,并自己开车扎入湖中,当然可以避免夺去无辜人的性命。如果他还念在公交车是公共财物,从而选择一个更加个人化的自尽方式,则更加的“考虑周全”。

我不知道上面这段话在你看来是否有点“冷血”的可怕了。我更想到,我们这些远远没有遭遇他这样巨大生活危机的人,甚至都忍不住在网路上发泄,或向身边的人发泄。我们似乎也没有资格要求一个遭此处境的人在“激情”下“考虑周全”。

当然我们可以说“我们虽也不是完美无瑕,但是不应该混淆我们的错误和夺去他人性命之间的巨大差异”,但经常在我们又想恨其他人的时候,不管那是一种欺骗、一种侵犯、一种网络暴力,我们又说他们的罪行“比杀人更可怕”。

二、一个巨大的空隙

话到这里,我们很容易各打五十大板。即安顺地方政府在这件事儿上有不对的地方,但是司机也不对,以拉下全车人陪葬的方式是罪大恶极。并将此作为这件事的最终结论,然后我们各自散去。

我当然觉得他的做法是错误和残忍的,我一点没有想为这个行为辩解,也没觉得我们应该以这样激烈的代价促使社会公正问题得到注意,我远没有这么残忍。

我也明确的知道,社会公正永远不可能做到“尽善尽美”,地方财政有限,计划又往往做地恢宏壮观,以致资源不足,这种“不公”将永远伴随社会而不可能根除。

因此,一方面实际正义不可能完全保全,即地方政府肯定会有无法完成社会公正的情况,另一方面,即便遭受不公,也不能以恶制恶。这两个道理当然都对,但是话到这里,还并没有形成一个覆盖全面的闭环。我们决不能就此散去。

现在,场地中间巨大的空地是:不公肯定存在,但不以恶制恶。那当事人该怎么办?在这里我们面对一个“义人受苦”的困境,这位司机房屋强拆,补偿不到位,公租房无法落实。这三个困境都不是他的“错误”造成的,他该怎么办?

当然别在这儿说什么合法途径,有理申诉之类的,大家都不是外宾。要这些有用,没人会选择付出自己的性命。

所以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位司机呢?有以下的一些态度: 1 恨他; 2 同情他; 3 对他没有任何“情感”,从理性的的角度判断他的“错误”; 4 关于这位司机仅仅是一个孤例,更关心这件事后面的道理;

我想说,我们应该关注这位司机。如果我们仅仅爱智求真,渴望洞悉正义与罪恶的道理,渴望在制度和宏观的层面思考如何解决社会的问题,却唯独不关具体的人,不关心具体人是否得到公正。那这个可能恰恰就是问题所在,因为这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“人”而已,因此4中的态度我想不足取。

我还觉得,正视我们的道德情感同样重要。当一个道德的“理性审判者”也许只是对我们利己的一面。我们也都不是法官,社会不那么需要我们的“理性审判”,但是很多时候,他人却恰恰需要我们的情感共鸣,因此3的态度也不足取。

例如现在,展现和表达对这个司机的恨意,也许对受害者的家庭,是个很大的支持,但也可能助长了他们的仇恨,想想江歌案中众人情绪是如何影响她母亲对刘鑫的态度吧。

如果选择对他同情,也许对千千万万在类似困境中的人,是个很大的安慰。因为说实话,对他们,我们帮不上忙,也提不出解决方案。

对这司机,我真的恨不起来。

害得整个公车上的人和他一起陪葬当然不可以,那么他回家家暴自己的家人可以吗?那么他上网网暴他人发泄可以吗?

因此,如果一个人承担苦难,我们对他的要求是,你承担苦难我们理解,但你不能伤害无辜的人,你的家人不行,你的邻里不行,无辜路人不行,网上的他人不行。

那他现在自尽或自残行不行?如果我们现在的回答就如第一部分中我们对他“考虑周全”的要求,说:你自己的身体你自己处置,这个是你的自由,我们不管。那我们基本已经在地上建成地狱。我们形成了一个逼人自尽的制度和文化。

所以,义人受苦,我们应该如何?

三、《车四十四》

其实啊,这件事,就是《车四十四》中的范式(其实韩国电影《恐怖直播》也在说这样一种情况)。2001年的短片《车四十四》描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。

女司机帮同事代班,开车行至荒郊被歹徒奸污,车上满坐的人,只有一个人站出来与歹徒搏斗,且失败了。女司机遭遇一切后,愤怒的发泄向这位帮助他的人,拒绝继续载他,将他抛弃在荒郊野岭。但其实,女司机是救下这位义人,最后她开车直接驶下山崖,全车人一同陪葬。

据说这个短片改编自1999年伏虎山山区一件真实的故事,不过这可能也没有那么重要了。

车上的人也没有参与玷污,只是袖手旁观,或者对追求公义者冷嘲热讽罢了,按理说罪不至死吧,但是看这部短片之时,恐怕没人会认为车上的人无辜。如此看来,安顺2路车与《车四十四》到底有何区别?

请注意,这两件事的相似之处,不是司机对司机,2路车对四十四,乘客对乘客。请想象安顺二路车,连同上面的司机和所有人一起,这个集合,是司机。那什么是车呢?就是我们的整个社会。那谁是乘客呢?当然是我们所有人。这当然就是《车四十四》中的对应关系。

我不想说:雪崩时,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种陈词滥调。倒是想借这个故事说明,当“义人受苦”时,我们这些乘客可以做的到底是什么?

我不在这里主张大家要积极帮助他人,安慰身边的朋友和陌生人,这些本该是“常识”的东西,大家反而有了这些“都不可能”的“现实判断”,现在现实主义文化(其实就是犬儒主义)至上,我也就不多说了。

首先,我想是不对帮助他人,追求公义之人冷嘲热讽,例如本次网络上有法律界人士对司机表达同情和理解,就遭到评论的抨击,认为这是帮恶人洗白。当然我也不是小孩子了,凡在网上冷嘲热讽或批判的,不管是对律师,对女权主义者,对广州帮助有色人种的公益组织,对于方方,对于桑伯格。大家都有一套说法,认为那些不过是“假公义”,“坏公义”,我们的冷嘲热讽和批判是有道理的。

因此我要说,简体中文环境中,对于“假公义”、“夹带私货”,“实际是为了利益”,不管是一种性别、一个族群、一个区域,一种“政治正确”的批判,绝大部分都是狭隘和可怕的偏见。我们一开口,就成为了《车四十四》中面目可憎的同车人,不仅冷漠,反而在旁边为坏人帮腔。

因此大家应该对“批判假公义”这件事该有充分的敏感,在不断的对“假公义”的甄别和打击中,至少可以做到不参与。值得批判的事情很多,对于“公义”行为,口下留言。这并不容易,我其实知道,在网上批判“假公义”,是现在很多人对于公共环境参与几乎最大的乐趣。

其次,不在网上“喊打喊杀”,“决不饶恕”,“追究到底”。既然形同这位司机的处境,我们也帮不上忙,解决不了他的困境,还要求他不要迁怒无辜的人,那就是要他忍受。忍受忍耐也确实是在社会中人人需要修炼的美德。既然如此,就请不管是公共事件,还是你自己的事情上,同样施行忍受忍耐的态度。

我们切不可凡与我有关的事都大喊“凭什么”,落到他人身上就要他人忍耐。我想如此一个睚眦必报的网络环境,也只会让更多人生出“报复”之心。所以,不传播仇恨争胜的言论,也是极其重要的。

若还能多做点什么,彼此帮助,即便做不到帮助,起码可以彼此安慰。而非在网络上彼此攻伐。

请一定想象,你现在就坐在安顺2路车和《车四十四》上,并以此作为自己言行的背景。

四、一种“心理健康”问题

最后,理客中们肯定还有一个说法。就是以上你说的道理都太虚了。我们应该做的是建立健全公共心理卫生制度,为这些人提供心理诊疗和心理介入,消除这种公共安全风险。

这不是没人想到,这不,安顺事件一出,全国多个公交系统开始排查司机的“心理健康”问题。

但是想想,安顺的这位司机,是“心理健康”出了问题吗?还是遭遇了实在的“社会公正”问题呢?如果我们认为是“社会公正”问题引发了“心理健康”问题。那么在公交系统的排查中,势必就是找出司机群体中最近遭遇了社会公正纠纷的,并暂时停职处理。

所以,这些本来遭遇不公而受苦的人,现在还要再次因为我们认为其拥有“心理健康风险”而停职。作为知晓国情的人,难道停职不对他们的收入造成影响吗?这岂不是对他们的生活雪上加霜。

所以,赞成“心理健康排查”基本上就是让这些本来受苦的人雪上加霜,为了我们公共安全的名义。这其实已然是一种“无声的嘲讽”,一种更加可怕的“理性嘲讽”与“制度嘲讽”。福柯所提醒的“心理健康”作为“治理手段”在这里得到极其显著的体现。

况且我们明显有一种对“心理介入”的迷信。设想这位安顺的司机,即使进行心理介入,这位心理咨询师可以做什么呢?心理咨询师不是魔法师,没有法术可以让人忘却,让人开心。当然也不可能帮他解决实际的问题。

当然,我们现在在网上大喊“应该帮助这样的人解决实际问题”,也基本上是一句无用的空谈。

设想心理咨询师如果告诉他:心理憋闷,就上网多骂骂,转移一下注意力,还有比你更惨的人事物,多去关注一下,把你的怒气发泄到其他人的不公上,上网多骂骂。我们应该如此告诉他吗?当然不能。

所以,心理咨询师最后可以说的,不过还是一套“忍耐”的道理,不管其包装进多么精妙的心理学技术和理论。心理咨询师只是代表全社会去下一个“忍耐”的判决罢了。

若忍耐真的不可避免,那请我们共担忍耐的担子。拒绝一种名为“心理健康”的制度性歧视。

尾声

当然,还有个更简单的方法,也是我们一直在做的。

凡有受害者出现,或有帮助他追求公义的,我们就将其打为叛徒、异类,发明污名的词汇,并将其驱赶下车。我们与加害者一起相安无事,共襄盛举,开着这辆大车一往无前。

我也不知道我们最后是会被中途驱赶下车,还是可以和余下的人到达应许之地。还是会和安顺2路与《车四十四》一样。

这不是司机的决定,这是我们所有人的决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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